延庆县公安局通用设备采购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延庆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庆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延庆县公安局通用设备采购”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延庆县公安局通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YQCG[2015]-13号
三、采购人相关信息
名称:延庆县公安局
地址:延庆县湖南西路18号
联系人:康健 联系电话:18600080968
四、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名称:延庆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延庆县新城街108号(延庆县财政局院内)
项目联系人 :周臻 王敏 联系电话:010-69145643
五、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112,800.00元。
六、采购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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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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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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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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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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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台式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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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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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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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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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笔记本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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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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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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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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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LED摄像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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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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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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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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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像灯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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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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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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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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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录音声卡
|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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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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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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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电话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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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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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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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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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电话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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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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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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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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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孔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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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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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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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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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订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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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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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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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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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版办公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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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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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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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采购范围:设备及设备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
八、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九、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税务登记证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十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1月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
地点:延庆县财政局(北楼一层125、127房间),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份人民币200元(包括电子版)。自备U盘,拒绝邮寄。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1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延庆县财政局南二楼会议室。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或传真投标。
十四、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延庆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