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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三期项目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3 14: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三期项目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三期项目已由相关机构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三期项目桩基检测

    2.2 招标编号:XCZB23-1510058

2.3项目简况: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项目包括两个地块,其中:宗地一(BS01-03-03):位于天府路以东、同福路以北、康庄路以西、同心路以南;宗地二(BS01-07-02):位于郑信路以东、同舟路以北、天府路以西、同福路以南;

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项目包括三个地块,其中地块编号BS31-08-01,大吴路南、吴中路西、大吴西路东、科学大道北辅道北;地块编号BS31-08-02,大吴路南、郑信路西、吴中路东、科学大道北辅道北;地块编号BS31-08-03,大吴路南、吴中路东、科学大道北辅道北;

详细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4招标范围:建筑桩基检测方案的设计与实施(包括完整性检测和静载试验),桩基检测数据的计算分析与结果评价、信息反馈,编制完整检测报告。

2.5质量要求:桩基检测符合国家最新《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设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

3.2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资质和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3.3 投标人在20121月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时提供合同和检测报告)。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基基础检测上岗证、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了社会保险。20121月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时提供合同和检测报告)。

3.5 其他要求: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单位社会保险证明(201511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企业注册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查询范围涵盖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可采用拉杆文件夹方式装订,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1.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法人证及法人身份证;

4.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1.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基基础检测上岗证、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4.1.5企业注册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查询范围涵盖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

4.1.6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和检测报告);

4.1.7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

4.1.8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4.1.9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 1、上述4.1.24.1.9款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2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4.2.1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02320151029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扫描件电子版;办理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371-67188883)。

4.2.2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51029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进行现场报名。只进行网上报名未进行现场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售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通过后,登录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hnxc.ebidding.net.cn/ebidding)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项目名称进行报名,报名通过审核后按照平台提示,完成网上支付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通过报名的投标人。

b)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2)招标机构确认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易招标平台客服中心联系,(咨询电话:0371-63976193)。

5.2购买标书时间及费用:另行通知;

5.3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人在现场报名通过后,应当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平台要求,在网上报名时以压缩包形式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招标人将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的数量来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若进行资格预审,则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8.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金水路39

联 系 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

联 系 人: 郑工  刘工

    话:0371-63976573 0371-63976168 

    真:0371-63976221

201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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