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商事主体登记网上办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3 11: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委托,对平潭综合实验区商事主体登记网上办理系统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XFZB-2015-102    批复号:2015平潭财购计[104]号

2、招标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商事主体登记网上办理系统采购项目

其他货物

详见招标文件

1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13706971555

平潭县

3、预算资金: 人民币万贰仟元整(¥862400.00)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1023日至2015年103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6、招标项目代理公司: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秀娟              联系电话:0591-88002309

传真:0591—88002607         E-mail:fjxfzb@126.com

联系地址: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7、投标人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投标代表法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法定代表人投标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3年度或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胶装至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投标文件技术商务副本可使用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8、投标截止时间:201511 1309:30整(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511 1309:30整(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异地购买标书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2、开户行:  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开户名: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  100026211970010002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23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