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公安交警大队交通标线施划、交通亭购置、信号灯改造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潢川县公安交警大队的委托,就潢川县公安交警大队交通标线施划、交通亭购置、信号灯改造项目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潢川县公安交警大队交通标线施划、交通亭购置、信号灯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潢公采(2015)049号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2015年9月28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公布。
三、评标日期:2015年10月22日
评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评标结果
根据投标人最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信阳诚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16.717700万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3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九阳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21.596248万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30日历天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潢川县公安交警大队
招标代理: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85906 18503766560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座1202室
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谢绝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同时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委托代理人亲自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