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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梅县新城棚户区改造和大沙河唇亲水公园二期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3 12: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受 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的委托,对 梅县新城棚户区改造和大沙河唇亲水公园二期工程PPP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HLCG20151023

二、采购项目名称:梅县新城棚户区改造和大沙河唇亲水公园二期工程PPP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82000000               

四、采购数量:/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新城棚户区大沙安置小区建设工程,投资规模30817万元。建设内容为安置房与保障性住房小区建设,建设用地50亩,建设面积约10.9万平方米;新城棚户区三丰安置小区建设工程,投资规模25260万元,建设内容为安置房小区建设,建设用地25.8亩,建设面积约7.43万平方米;大沙河唇亲水公园二期工程,投资规模24886.3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水利工程、滨水景观工程和市政道路工程。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必须具备投融资、勘察设计施工、维护管养方面的能力,投标人可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分工,并以投融资方为联合体牵头人.
;

4.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主办方应为具有投融资能力且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壹级资质(依据建质安函[2006]136号和粤建管函[2006]513号精神,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企业不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5)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5.项目人员要求:

(1)申请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

(2)申请人拟派的水利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水安B类);

(3)申请人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申请人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拟派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需提供近三个月(2015年7、8、9月)缴纳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省外企业和人员需在广东省住房和建设厅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通过。

6.业绩要求

2010年10月1日至今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至少一个投资额在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带有投融资性质的BT、BOT、PPP等项目)

   7.资金要求: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注册资金人民币3亿元以上(不含3亿元);

(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2014年年底(以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为准)净资产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以上。

(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银行授信额度必须满足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以上的要求。

8.信誉要求:

(1)申请人近两年内无因腐败欺诈行为而被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无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2)近两年在法院系统或银行征信系统有失信记录的申请人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申请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前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的信息备案,以广东省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公布为准,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处罚期内);在“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不能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处罚期内);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能有不良行为处罚记录(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否则申请人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0月26日 至 2015年10月30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8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111610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8层

十、开标时间:2015111610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8层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0 月 23 日 至 2015 年 10 月 2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梅县区宪梓南路
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0753-2588308
传真:0753-2588308邮编:514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8层
联系人:林艳红联系电话:0753-2193022
传真:0753-2199022邮编:51004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范先生联系电话:0753-2199022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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