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的招标公告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张家港市财政局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张家港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张家港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
招标文件编号:ZZC2015-G25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财政局申请购买的张家港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保险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前六名为中标候选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为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法定保险执业资格的保险公司在张家港市设立的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分支机构。
1、在苏州市张家港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为支公司或以上级别;
2、在张家港杨舍镇区范围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固定的报案理赔电话和事故查勘车辆、有良好的理赔服务;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领取:自该公告上网之时起每日的上午8:30至11:00,下午1:00至5: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zjgztb.com”发布,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通过我中心"张家港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www.zjgztb.com/ggzyhy"系统中的[诚信库管理-公开招标-网上报名]页面中完成投标确认或直接来我中心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日下午5:00时(节假日除外)。仅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答疑时间:2015年11月2日上午9:00-11:00整(以传真方式)。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28室或218室)
招标文件售价:无,现场领取的请自带U盘。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实质性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5年11月18日上午9:00-9:30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8日上午9:3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孟晓光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8日上午9:30整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28室或218室)
邮编:215600
联系人:孟晓光、戴凤 联系电话(传真):0512-58790771/58915387
采购单位联系人:叶青 咨询电话:0512-58699061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名: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号: 801000001633688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有效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接受汇款、现金、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十、本项目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全过程公证。中标单位需缴纳公证费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请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将公证费付至江苏省张家港市公证处。
户名:江苏省张家港市公证处
开户行:交通银行人民路支行
账号:387670660018160102493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国泰时代广场A座2楼
电话:0512-56770611
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前来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出具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