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新增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县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新增供配电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新乡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乡县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新增供配电工程
2.2 采购编号:新县交代【2015】146号
2.3 建设地点:新乡县小冀镇冀中路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内全部内容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工期要求:12日历天
2.7 质 保 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2.8 标段划分: 共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2012年以来应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业绩(以合同为准);
3.5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报名时请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及安全考核证、类似业绩(合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等。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报名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 00 分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1楼开标室(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8. 其他事项
8.1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73-5599095
招标代理机构: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与秦岭路交叉口万达广场A座写字楼24层
联系人:
电话:0371-86552033
10.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0373-5085770
新乡县审计局:18737378997 新乡县检察院:0373-5125292
新乡县人民医院
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