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翟坡镇光明桥改建工程三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新乡县翟坡镇光明桥改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 新乡县翟坡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新县交代【2015】058-2号
二、项目名称:新乡县翟坡镇光明桥改建工程
三、质量要求:合格
四、拟建设地点:新乡县境内
五、项目建设规模:桥长度:37.04米,桥宽:20米。
六、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七、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上级补助资金加自筹(已落实)。
八、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6、投标单位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7、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不良记录在有效期的除外,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贰 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时需携带: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经理姓名、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十、报名时间:2015年 10月 23日至2015年 10月29日(节假日休息);
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30
十一、报名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3楼报名受理大厅(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十二、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十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 11 月 11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十四、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1楼开标室(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十五、招标人:新乡县翟坡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十六、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原先生 0373-3077098
十七、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0373-5085770
新乡县检察院:0373-5125292 新乡县发改委:0373-5589960
新乡县审计局:18737378997 新乡县交通运输局:13598639863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与本项目有关信息请关注上述。
新乡县翟坡镇人民政府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