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郑东新区电子商务大厦周边明渠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电子商务大厦周边明渠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郑东新区电子商务大厦周边明渠改造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该现状明渠位于郑东新区商都路与四港联动大道西北侧,郑东新区电子商务大厦(东南侧)周边。
2.3 项目概况: 商都路路中北20.5米现状d800雨水管由西向东排入该现状明渠起端,现状明渠至四港联动大道后向北转向,至汉风路由2-d800雨水管道接入现状四港联动大道雨水系统;现将该现状明渠原位改造为2000×800~2400×1000雨水盖板渠,收集沿线雨水后由南向北排入现状四港联动大道2-1200×1000雨水涵中,最终向 北排入七里河。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管涵工程工程施工。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3 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4 企业业绩要求:企业2012年9月1日以来具有在建或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明渠改造工程施工业绩以及承建过雨污水改造工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
3.5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2012年9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明渠改造工程施工业绩以及承建过雨污水改造工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原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需体现项目经理名字,如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证书中的项目经理名字不一致,还需提供相关证明);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需办理企业注册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后开具的为准;
3.6.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提供报名企业2015年3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以2015年10月01日之后开具的方为有效);
3.6.3企业注册地在郑州市(含六县、上街区)以外的建筑业企业,须到郑州市建设行政部门办理《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3.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 报名注意事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报名资料(一套)按以下顺序整理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
(6)项目经理的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7)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会保险证明;
(8)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方为有效),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9)注册地在郑州市(含六县、上街区)以外的建筑业企业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
(10)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条款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 报名时间、地点
4.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携带4.1条款要求中的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前来报名。
4.2.2报名地点:郑东新区商都路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相关费用另行通知,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若报名家数过多时,招标人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商都路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联系人:李先生 韩先生
电 话:0371—88811803/88811826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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