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6#楼一层电镜实验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6#楼一层电镜实验室改造工程
二、招标编号:FYZB-G2-2015021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工程发包价:人民币柒拾玖万捌仟肆佰伍拾陆元整(¥798456)(含预留金80000元)
五、 施工地点: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
六、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
八、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3.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
3.4、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资质(含临时执业证书)或建设厅相关证明文件(说明是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任务,为本单位职工(以建造师资质证书上注明的为准);
3.6、在福建省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7、未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按榕建筑[2007]110号文规定已办理在榕备案登记;
3.8、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 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9、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其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10、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两个投标人均应提供各自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同时明确联合体的主体方,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九、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详见闽建筑【2007】35号文规定),即采购人依据招标控制价在合理造价区间内确定发包价,并在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被限制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十、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3 日至2015年11月 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86号福建医科大学校门口的公交站旁)购买招标文件;
十一、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150元人民币/份(含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控制价文件及图纸)。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和未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十二、踏勘现场:本次招标,采购人不统一组织勘察现场。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3日15:00时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3日15:00时
获取招标文件、递交相关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86号福建医科大学校门口的公交站旁)
联 系 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591—83569185 83569369(传真)
招标公司网站:http://www.fyzb.com
E-mail:fyzb2004@126.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江滨支行
户名: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673581399610001
福建医科大学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