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民政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陆河县民政局的委托,对陆河县民政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LHCGZX2015049
二、采购项目名称:陆河县民政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605900元整,超过预算金额报价无效。
四、采购数量: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最高限价 | 服务时间 | 备注 |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 | 4150条 | 146元 | 605900.00元 | 180天内完成 | 1、经验收合格的普查结果数量少于4150条按照实际条量计算; 2、经验收合格的普查结果数量多于4150条按照4150条计算。 |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者转包。
4、提供陆河县人民检察院或企业所属县级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供应商必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含乙级)。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汕尾市陆河县城朝阳路9号办公大楼(县政府大门右侧约100米处)五楼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测绘资质证书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
(6)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 月 17日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十、开标时间:2015年11 月 17日14: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陆河县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陆河县朝阳路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660-566203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汕尾市陆河县城朝阳路9号办公大楼(县政府大门右侧约100米处)五楼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彭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0—560881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0—5608811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陆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