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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西楼办公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3 10: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  宜工交【2015】117号

一、招标条件
    受宜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宜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西楼办公楼改造工程进行招标,该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宜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西楼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617.50㎡,建筑高度7.9m,地上两层砖混结构。主要包括土建、电气、给排水工程等。
    建设地点:宜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院内
    资金来源及投资额:财政资金 77.7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工 期: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不含临时建造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 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有意投标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应按下面规定顺序编制,并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3、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所有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3日9:30 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洛阳市宜阳县北城区李贺大道北侧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0379-68820118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杜康大厦90A室
    联 系 人:石先生
    电 话:0379-64791211转811 0379-69965997转811
    传 真:0379-64791211 邮 箱:lyzx7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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