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处任县2015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地表水灌溉项目施工八标段二次公告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任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任县2015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地表水灌溉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任县2015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地表水灌溉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ZCZB-2015-8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峰
项目联系电话:1813205535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任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址:任县游雅街256号
联系方式:陈建云 0319-75128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石峰 18132055359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施工八标段:滏阳河穿北定村段边坡防护工程,长544米(0+556—1+100)
项目实施地点:邢台市任县境内
简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八标段,要求: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人在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认证证书、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相应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应提供的其他资料。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一标段至七标段已中标单位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1.8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23日 09:00 至 2015年10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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