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卫生保洁专项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的委托,对 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卫生保洁专项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CZ20150813-C9999
二、采购项目名称: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卫生保洁专项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00000元
四、采购数量:六个月(签订合同后的六个月)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最高限价 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卫生保洁专项服务项目 六个月(签订合同后的六个月) 人民币180万元 (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人需求”部分)。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2 环卫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1.3 广州市环卫行业经营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1.4 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环卫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原件备查)复印件; 6)广州市环卫行业经营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备查)复印件; 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0月24日 至 2015年11月12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806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3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806房
十、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3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806房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0 月 26 日 至 2015 年 10 月 3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流溪河林场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844666 |
传真:020-87843816 | 邮编: 51096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806房 |
联系人:蔡工 | 联系电话:13794123401 |
传真:020-38499011 | 邮编:510635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蔡工 | 联系电话:13794123401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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