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柴油发电机组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年10月22日
1.招标条件
五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柴油发电机组采购与安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五河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购320KW柴油发电机组(带全自动控制装置)1套,包括设计、供货、包装、运输、就位、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内容,货物的具体规格、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及安装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为柴油发电机组制造商或经销商,如为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的授权书;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货物的供货业绩(类似货物指320KW及以上的柴油发电机组,以合同协议书载明的时间为准,下同);
3.3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3.4在蚌埠市行政区域内(一市三县)未被限制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下载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5年10月23日以后,登录五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栏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未及时下载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电子版)售价:每套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五河县城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五河县政府网和五河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河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52-5055841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西路1号中粮大厦
邮 编:233001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52-3056085 18255218851
传 真:0552-3056095
Email:anhuijianxi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