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遂溪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遂溪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692-156BZJB40139
二、采购项目名称:遂溪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包一:人民币210万元 ,包二:人民币180万元;均为自筹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采购货物内容及数量:
包号 | 项 目 名 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1 | 中档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 | 1 | 210万 |
2 | 移动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 | 1 | 180万 |
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货物采购预算。 |
2.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 60天 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4. 本次采购货物可以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或者进口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29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3.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4.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必须取得设备制造厂商或地区总代理的有效授权;
5.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医疗器械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 年10 月23日起至 2015 年10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A7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帐号:44001863201053034613),代理机构在收齐来款后即按其提供的地址办理邮递,但不对邮递过程及结果负责)。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2日0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乐山路35号银隆广场A701室 ;
递交时间: 2015年11月 12 日 0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1月12日 09 时 30 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乐山路35号银隆广场A701室 ;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包一:人民币:20566元整,包二:人民币17566元整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点击打开链接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小姐 、邓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0759-2110700;0759-2110660 电话:0759-7758145
传真:0759-2110313; 传真:0759-7758145
联系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乐山路 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中山路156号
35号银隆广场A701室 邮编:524003
邮编:52400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