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白凹窝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白凹窝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已由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贵发改投资【2015】364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港市港北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贵港市白凹窝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
1.2项目编号:GJZX-2015-577
1.3工程建设规模:拟用地面积322.504亩,计容总建筑面积约90万平方米,配套设施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设计要求。
1.4项目地址:贵港市民生路东侧、新华路北侧白凹窝。
1.5招标范围:包括规划总平面图设计(含各专业管道、管线规划平面图设计及竖向设计等),规划区内的所有房屋建筑(含地下建筑、人防工程等)施工图设计,规划路及步行街道路施工图设计,各组团园林景观绿化、小区构筑物及市政配套设施等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配合服务等。
1.6设计周期:①规划设计方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日历天)完成规划设计方案;②初步设计:规划设计方案经专家评审及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后15天内(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③施工图设计:勘察工作完成及初步设计经专家评审及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后,如项目在签订设计合同次日起算一周年内启动,则以业主书面通知开始施工图设计次日起算45天内(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成果文件。
注:如项目在签订设计合同次日起一年内仍无法实施,则一次性补偿中标单位壹拾万元,同时取消本项目设计合同。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且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具备综合甲级资质。
2.2拟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直接参与本项目设计全过程。
2.3为显示公平,有隶属关系(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或在另一家企业有股份关联关系的两家或多家企业不能同时参与本工程投标。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需经贵港市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 评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在评标阶段进行,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公告要求的顺序装订并提供叁份,资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原件出示核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 元(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与开始接收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
5.3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预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贵港市财政信息网(http://zfcg.ggcz.gov.cn)和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杨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地址:贵港市仙衣路碧来商贸街4号二楼
邮编:537100
联系电话:0775- 4578049
传真: 0775- 4578049
招标人:贵港市港北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