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文澜镇龙头寨村路灯灯光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2 17: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蒙自市文澜镇龙头寨村路灯灯光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蒙自市文澜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并经蒙自财政局工程管理科集中工程第2015.472号核准对龙头寨村路灯灯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
2.1项目名称:龙头寨村路灯灯光工程
2.2招标编号:HHZB2015640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为一个标,200盏路灯图纸所含工程、安装施工内容。
2.4工程、安装施工期:25日历天
2.5预算资金:约100万元人民币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持有专业类别为二级建造师及其以上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有效的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3.3提供2014年经审计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无亏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及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5参加政府工程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近三年无行贿犯罪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章节,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评标程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2日起至2015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④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⑤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⑥组织机构代码证;⑦(国家、地方)税务登记证;;⑧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⑨人民检察院开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无行贿犯罪纪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证明材料须带原件报名,并按顺序制作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还。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联系方式
工程人:蒙自市文澜镇人民政府
地 址:蒙自市
联系人:李红
电 话:0873-3649020
工程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8号
联系人:杨玲、钱景芳
电 话:0873-3033447、3799056(报名电话)
传 真:0873-3733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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