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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2015年度农田水利项目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2 17: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本招标项目为尉氏县2015年度农田水利项目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招标人为尉氏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尉氏县2015年度农田水利项目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

2.招标编号:DHGC-20151019

3.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4.建设工期: 120日历天

5.招标范围: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监理标段:尉氏县2015年度农田水利项目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6.标段划分:

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沟渠及建筑物工程(沟渠开发,生产桥,田间道路工程,项目区标示牌)

第二标段:新打机井、旧井维修及配套工程(低压管道灌溉管网铺设,低压灌溉设备)

第三标段:新打机井、旧井维修及配套工程(低压管道灌溉管网铺设,低压灌溉设备)

第四标段:新打机井、旧井维修及配套工程(低压管道灌溉管网铺设,低压灌溉设备)

第五标段:新打机井、旧井维修及配套工程(低压管道灌溉管网铺设,低压灌溉设备)

第六标段:新打机井、旧井维修及配套工程(低压管道灌溉管网铺设,低压灌溉设备)

第七标段:变压器台区及低压电缆埋设(含变压器房、控制柜、低压对接等)

第八标段:变压器台区及低压电缆埋设(含变压器房、控制柜、低压对接等)

监理标段:

第九标段:尉氏县2015年度农田水利项目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监理

7.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8.建设总投资:约240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不含临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201220132014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连续三年无亏损,无不良债务。

5. 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应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河南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并以网上发布为准。

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等),开具日期在有效期之内。

第二、三、四、五、六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凿井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不含临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201220132014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连续三年无亏损,无不良债务。

5. 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应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河南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并以网上发布为准。

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等),开具日期在有效期之内。

第七、八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201220132014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连续三年无亏损,无不良债务。

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等),开具日期在有效期之内。

监理标段:

第九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注册证,2012年以来(以合同日期为准)具有同类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企业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201211日以来(以合同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贰份以上)。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应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河南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并以网上发布为准,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等),开具日期在有效期之内。

三、报名须知: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按照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标时需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应的原件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携带原件供查验、留两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按要求装订,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注:1.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报名时投标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参与报名。

3.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报一个标段。

4.拟派项目经理和总监工程师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投标单位报名结束后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

8.开标时投标单位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需携带相关证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5 10 22 日到20151028

(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 6号窗口5013室(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

3.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段每份售价2000元,招标图纸另售,监理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递交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河南省水利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武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13598799568                                     

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903785730

监督单位:尉氏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1-2799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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