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人防应急指挥中心永久性用电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广东益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原清远市益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阳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内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已通过相关人员论证,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下载):QYYW2015031(CZ)
二、项目名称:阳山县人防应急指挥中心永久性用电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预算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采购总预算(元) | 其中 | 完工期 | |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元) | 暂列金额(元) | ||||
1 | 低压部分 | 200,571.10 | 5,425.14 | 16,745.38 | 合同生效后 50个日历天完成 |
2 | 高压部分 | 865,647.47 | 29,110.28 | 71,763.96 | |
合计 | 1,066,218.57 | 34,535.42 | 88,509.34 |
四、采购信息: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5.1.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提供单位人员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5年7月份或以后任意一个月】。
5.3、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5.4、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5.4.1、《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以上(含五级)。
5.4.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
5.5、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6、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为该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5.7、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5.8、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及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公示
6.1、本项目公示五个工作日(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29日)。
6.2、公示媒体: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yangshan.gov.cn)。
七、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信息
7.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2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到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进行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7.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1)-(6)项资料的原件核对,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以上(含五级)证书副本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证书副本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证书副本;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身份证(正反面且无须原件核对);
(7)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正反面且无须原件核对)复印件;
(8)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且须原件核对)复印件。
八、接收投标文件信息
8.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2日10时00分。(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8.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开标信息
9.1、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2日10时00分。
9.2、开标地点: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现场考察时间、地点:不组织集中现场考察。
十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1.1、名称:广东益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1.2、联系人:陈小姐。
11.3、电话:0763-3385662。
11.4、传真:0763-3374779-824。
11.5、地址:清远市半环北路28号嘉馨商务名苑14层。
十二、采购人信息
12.1、名称:阳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12.2、联系人:胡先生。
12.3、电话:0763-6848991。
12.4、地址: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十三、代建单位信息
13.1、名称:阳山县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13.2、联系人:邓先生。
13.3、电话:0763-6848989。
13.4、传真:0763-6848989。
13.5、地址:阳山县连江路原武装部。
十四、监管部门信息
14.1、名称:阳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14.2、联系人:杨先生。
14.3、电话:0763-7803700。
14.4、传真:0763-7803700。
14.5、地址:阳山县行政小区三路阳山县财政局。
十五、投标保证金信息
15.1、投标人须于2015年11月10日17时00分之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且以到达指定帐户的时间为准)。
15.2、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如下:
15.2.1、收款单位名称: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5.2.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阳山支行
15.2.3、账号:44700001040013675
15.2.4、汇款备注:请注明“QYYW2015031(CZ)投标保证金”字样。
注:1、项目技术、商务要求均详见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
2、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天”,“时间”指“北京时间”。
3、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格式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之“第三部分政府采购规范文本”之“第三章 质疑投诉文本”之“一、质疑函”的格式和有关质疑的规定进行。质疑函应当署名,若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若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广东益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原清远市益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