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路公安局大连公安处便携式X射线检查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沈阳铁路公安局大连公安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沈阳铁路公安局大连公安处便携式X射线检查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沈阳铁路公安局大连公安处便携式X射线检查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INB20151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志贞
项目联系电话:6263070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沈阳铁路公安局大连公安处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虎滩新区
联系方式:白主任 628336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志贞 62630707
代理机构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安乐街29号一方国际1612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便携式x射线检查仪 1套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二)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便携式X射线检查仪) 的合法有效授权。注: 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22日 09:00 至 2015年10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市中山区安乐街29号一方国际1612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原件及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