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非木质林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实验室建设招标公告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的委托,对 广东非木质林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实验室建设,广东非木质林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实验室建设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08-163038-0038,201510-163038-004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非木质林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实验室建设,广东非木质林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实验室建设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500000
四、采购数量:1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编号: 201510-163038-0047,201508-163038-0038 2、项目名称:广东非木质林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实验室建设 3、采购内容:仪器设备一批 4、最高限价:人民币350万元 5、采购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6、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7、投标人须对包组内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且不可兼投兼中。 包组 货物名称 数量(台/套) 最高限价(万元) 交货期 包一 仪器设备(一) 13 242.799 签订合同后,国产设备60天内交货,进口设备90天内交货 包二 仪器设备(二) 27 107.201 签订合同后,国产设备60天内交货,进口设备90天内交货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备注:投标人凭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 (5)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0月23日 至 2015年11月11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2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十、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2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0 月 22 日 至 2015 年 10 月 2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 地址:广汕一路233号 |
联系人:省林科院 | 联系电话:87028265 |
传真:87031245 | 邮编:51052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6自编之一、之二房 |
联系人:林炎新 | 联系电话:02022644778 |
传真:02062619398 | 邮编:51063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凌柳慧 | 联系电话:020-22644769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