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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省烟草公司扬州市公司库区LED防爆灯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2 15: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省烟草公司扬州市公司的委托,就江苏省烟草公司扬州市公司库区LED防爆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江苏省烟草公司扬州市公司库区LED防爆灯采购项目  PXYZZCG-20150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江苏省烟草公司扬州市公司为了规范库区LED防爆灯采购活动,拟通过公开招标确定1家LED防爆灯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120盏LED防爆灯有现货,能够及时供应。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资质: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竞争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4)投标人应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合同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时间:2015年10 23 日9:00~2015年10 29 日18:00截止(每天9:00~11:00,14:00~16:00 时(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10 23 日9:00~2015年10 29 日16:00时截止。

  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中路18号,文昌国际大厦5楼502室】。

  4、招标文件出售方式:书面文档介质。电子文档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自带U盘。招标文件售价:捌佰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报名时递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竞争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投标人应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五、澄清文件相关信息:

  1、已报名服务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15年11月 10 日下午5:00(北京时间)前送达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2、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采购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以传真方式发送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相关信息后加盖公章回传确认。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5年 11 月 20 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 11 月 20 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文昌中路18号,文昌国际大厦5楼502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刘超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5年 11 月 20 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文昌中路18号,文昌国际大厦5楼502室)。

  3、中标单位确定时间:开标结束后。

  八、其他有关事项

  投标人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   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指定帐户:扬州建设银行城东支行,账号:3200174513605250947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保证金可用电汇、银行汇票或支票方式,如采用电汇形式的必须在投标前与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财务室确认。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联系人:刘超,联系电话为:0514-85100705 ,传真0514-87365035,联系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18号,文昌国际大厦5楼502室。

  2、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赵义桃,电话:0514-87960156。

                                                     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10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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