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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特殊教育学校功能室配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2 15: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汕尾市特殊教育学校的委托,拟对汕尾市特殊教育学校功能室配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HT2015G1074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市特殊教育学校功能室配置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800000.00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 供应商必须到现场进行踏勘并取得现场踏勘证明。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汕检发预字[2011]13号文)规定,必须对本项目报名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时间在投标人报名结束后,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本公司统一向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请,查询年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查询结果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资格。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0月23日起至2015年10月29日17时00分止(办公时间内: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汕尾市区香洲西路北侧鸿景园二期E栋3梯90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

1、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现场踏勘证明原件。

(以上证件须在有效期内,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原件备查)。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3日下午14:00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尾市区香洲西路北侧鸿景园二期E栋3梯902号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1月13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汕尾市区香洲西路北侧鸿景园二期E栋3梯902号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注意事项

1、所有投标人都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核查。

3、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汕尾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hanwei.gdgpo.com)等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4、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十三、招标文件下载:电子版

采购活动监管部门:汕尾市政府采购监管

采购人:汕尾市特殊教育学校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660-336811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660-3699333      传真:0660-3805519

联系地址:汕尾市区香洲西路北侧鸿景园二期E栋3梯902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行

户    名:  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4425 2201 040013517

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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