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公安局关于刑侦物证保全设备、交警执法勤务装备、取暖等装备项目(第三标段)三次的采购公告
温县公安局关于刑侦物证保全设备、交警执法勤务装备、取暖等装备项目(第三标段)三次的采购公告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县公安局委托,就温县公安局刑侦物证保全设备、交警执法勤务装备、取暖等装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温县公安局刑侦物证保全设备、交警执法勤务装备、取暖等装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温交易【2015】170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三标段:取暖等装备
空调柜机、空调挂机、中央空调风管机。(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供应商。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的设备或产品。
4投标人必须在焦作市范围内设立有家电售后服务机构(须在开标时提供)。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由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报名须知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已入库且资质符合的企业可以直接网上报名,未入库企业进入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xggzy.com/)按照《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面向全国征集电子招投标会员的公告》要求先网上提交信息经工作人员通过审核后,方可带原件来现场备案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报名。
六.报名时间
七、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7.1、
7.2、通过网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500 元/份、手续费交易金额的7‰,0.5元封底,20元封顶。
八、采购文件接收信息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
2、开标地点: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十一、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在线支付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三标段: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递交时间:2015年11月13日16时前,以系统确认为准。
具体详见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面向全国征集电子招投标会员的公告》及《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全国征集会员的补充公告》。
十二、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温县公安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391-6192015
联系地址:温县太行西路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15639114996
传真电话:0371-63977434
联系地址:郑州市健康路159号发展大厦
十三、其他应说明事项:
监督部门:温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1-6197778
温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