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孤石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十标段(水土保持)招标公告
平顶山市孤石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十标段(水土保持)
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PZC2015-7897Ag-54230)
1 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孤石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河南省发改委以豫发改设〔2011〕69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法人为平顶山市孤石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平顶山市孤石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大坝主体工程施工,附属工程施工,金属结构、机电设备采购,大坝安全监测,计算机控制自动化项目上述标段招标于2011年11月份顺利结束,但该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施工尚未进行,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亟待完成招标后抓紧实施施工作业。
2.2 招标范围:主体工程区、弃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水土保持整治;
2.3 建设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西南常村镇小呼沱村上游约600米处;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工期要求:7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2010年9月1日以来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经验(以合同日期为准);(6)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信息登记的单位和人员(以网上公示为准)。
3.4 报名企业应出具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经理,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0 月23日至2015年 10 月29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均需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持各自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2010年9月1日以来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合同(以合同日期为准);
(6)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7)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信息登记的网上公示网页(加盖单位公章);
(8)《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经理);
(9)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审验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将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5年11月25日上午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孤石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城东路112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18803977650
监督机构:平顶山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2596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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