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泰兴街(苏州路-中科新材厂)污水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泰兴街(苏州路-中科新材厂)污水项目已由开封市禹王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汴禹发改[2015]2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泰兴街(苏州路-中科新材厂)污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泰兴街(苏州路-中科新材厂)污水项目
2.2招标编号:BAGK150126
2.3建设地点: 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生产区内
2.4投 资 额:120万元
2.5项目规模:322米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9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施工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在投标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到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内容。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5年10月22 日至 2015年10月 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服务大厅5013室9号窗口(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1)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继续教育证。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与拟任项目经理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弃标处理。
5.4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的资信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5.5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6、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310国道汪屯转盘 地 址:开封市北土街9号院8号楼
联系人: 端木先生 联 系 人: 宋先生
电 话: 13803786025 电 话: 0371-23388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