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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2 15: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潢川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就潢川县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慨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潢川县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2
、招标编号:潢公采[2015]054 
  3
、勘察周期 45 日历天。 
   4
、项目地点:潢川县境内 
   5
、项目内容:(1)对全县进行山洪灾害调查,主要实施内容为:山洪灾害内业调查、小流域基础信息现场核对、涉水工程补充调查、山洪灾害威胁区调查、沿河村落山洪灾害详查、县级数据审核上报。(2)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完善,包括对县、乡、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进行修订完善。调查结束后要形成调查报告,各类调查数据要通过省市验收审核。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服务体系;具有水利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211日至20141231日)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4
、供应商营业执照必须包含经营范围。 
   5
、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前)。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022日至201510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 :00时至1700时,在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

2、报名提交资料:报名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证件提供原件留加盖红章复印件一份)。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 11  11  14  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潢川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代理机构: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376-3200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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