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CG-AQ-2015-496 AQZB-2015-0675 |
项目名称 | 安庆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服务采购 |
安庆市司法局 | |
集中采购机构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内容 | 社区矫正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
包别划分 | 一个包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最高投标限价 |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00000.00元)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项目地点 | 安庆市城区(包括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开发区)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后一年(考核达80分及以上后,经采购人同意可以续签一年) |
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提供商; 3、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或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公司,其证书中注明的业务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的业务或项目; 4、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5、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工作保密规定;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获取 | 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受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政府采购部办公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
工本费(元) | / |
联系方式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政府采购部办公室) 联系人:吴阳奇 电话:0556-5991158 传真:0556-5991159 |
备注 | 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报名获取了项目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将记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15年10月21日
安庆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服务采购项目的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