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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供水管理局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2 11: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GZQS1501HG10001J

2、项目名称:普宁市供水管理局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类别:货物类

4、采购人:普宁市供水管理局

5、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及交货时间(含安装验收完成):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元)

交货时间

1

水质检测仪设备

一批

800000.00

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

6、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文件第章采购人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投标人必须符合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3、报名费用及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

4、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退回)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

  (6)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五、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111214:30~15: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111215: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开标大厅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普宁市供水管理局

采购人普宁市供水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663-229023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阳路北侧原新河沟外综合楼D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陈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859798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8598108

E-mail:  qunshengjy@163.com    

网址:http://www.gzqunsheng.com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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