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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西江农场第十分场一期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旱改水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2 10: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西江农场第十分场一期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旱改水项目)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依据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3461)的要求,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贵港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委托,对贵港市西江农场第十分场一期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旱改水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关企业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贵港市西江农场第十分场一期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旱改水项目)工程施工

 项目地点:贵港市西江农场 

    项目编号:GXHY-2015-055(重)

建设规模实施规模121.55公顷,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项目施工投资约:489.22万元

招标范围:贵港市西江农场第十分场一期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旱改水项目)工程施工,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要求工期: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在多投项目的情况下,如被任一招标人确定为任一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立即发出书面函告知其他项目的招标人,自动放弃已经同时投标且投标时间已截止的其他项目。如投标人不及时告知其他招标人导致同时列入中标候选人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双方施工合同并按《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

3.3 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都可以参与投标,中标单位必须接受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行政部门的工作监督和诚信考评,并承诺自动纳入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体系。不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桂西五县土地整治项目中存在不良从业行为参建单位的通报》(桂国土资发[2012]47号)文中被违规通报的施工企业报名。

3.业绩要求:无要求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人民检察机关进行无行贿记录档案查询,确认其无行贿犯罪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1022日至20151028(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外)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不含图纸及资料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00元,(备注:图纸的发放须进入当地指定的交易中心,退还图纸同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须于开标后5日内退还投标人)。

4.2 报名及所需提交的材料: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报名期间开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单位介绍信原件携带下列证件报名: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或地税)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复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要求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复印件,项目经理中级以上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和201516月份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复印件或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复印件、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安全员C证和201516月份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经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原件(含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注:上述证件均须提供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现场核查。

项目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须将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证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押给招标人,项目竣工后由招标人负责交还中标单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11  12 日下午1500 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g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www.gxdlr.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国土局                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财富中心11楼1123室  

邮编:537100                      邮编:  537100                             

联系人:伍荣                      联系人:胡志敏                                 

电 话: 0775-6787786              电 话: 0775-4269333                             

传 真:                           传 真: 0775-4269333                        

                                             

      招标人:贵港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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