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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顺鑫芹菜专业合作社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2 10: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泰市顺鑫芹菜专业合作社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顺鑫芹菜专业合作社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施工已由泰安市财政局以泰财农发[2015]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泰市顺鑫芹菜专业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泰市顺鑫芹菜专业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FCG-2015-208

2.2建设地点: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陈家庄南邻。

2.3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0.1万亩。

水利措施:新打机电井6眼,井深15m,配套机电井7眼,共配套潜水泵(150QJ32-24)13台/套,新建地埋式井房13座,布置射频卡计费系统13套;架设低压线(JKLYJ-10KVA-35mm)2.1km;开挖素土排水沟1.7km,新建浆砌砖排水沟0.5km,新建浆砌预制块排水沟0.7km;埋设直径φ110PVC管道6.0km,布置给水栓100个,设置阀门井15个;新建渠系建筑物72座,其中过路涵8座,进地涵64座。

农业措施:购置太阳能杀虫灯20盏。

林业措施:规划种植防护林带0.10万株,树种为海棠。

田间道路:规划机耕路3.1km。其中新建干路(5m宽水泥硬化路面)1.3km,支路(5m宽风化岩路面)1.8km。

2.4质量标准:达到《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和《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

2.5计划工期: 150 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9.42万元(其中自筹资金1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2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山东省水利厅颁发的诚信管理手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并提供劳动保险证明,且报名与投标时需为同一名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1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证件到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市东周路698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来人购买,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山东省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市顺鑫芹菜专业合作社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陈家庄南邻

联 系 人:安前

   话:18265384044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众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虎山路87号创成商务中心二楼

项目经理:赵美美  

电    话:0538-8019697

传    真:0538-8019697

电子邮件:zdzbta@163.com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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