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新区2015全区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州新区2015全区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函
大连华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的委托,对金州新区2015全区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金州新区2015全区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CCG20150714
三、招标内容:
教学设备一批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1、本项目采购预算30.6万元人民币。(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 注:本次采购的笔记本电脑,液晶显示器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八期“节能清单”的产品。供应商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八期“节能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报价文件无效。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投标人的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项目售后服务机构,且至开标日止设立不低于一年。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签订协议的有效时长不得低于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期);
(三)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交互液晶书写屏及校园教学互动系统)厂家的合法有效授权原件;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要求:
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金州新区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http://218.25.154.170:8088/web/ZBt/index.aspx)“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外地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原件(外地企业须提供)、所投产品(交互液晶书写屏及校园教学互动系统)的合法有效授权原件(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及以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各投标人的原件仍需在开标时携带到开标会现场,以备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复审。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31日每天9:0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华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9号北门5楼,联合路与鞍山路交汇处)。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15年11月13日13:00到13:3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理区(8)(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11月13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开标室(8)(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十、招 标 人:金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华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9号北门五楼
邮 编:116021
银行帐号:广发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133071516010006529
联 系 人:董子楗、王迪
电 话:0411-82440355
传 真:0411-82440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