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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大召营镇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五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2 10: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乡县大召营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新乡县大召营镇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五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新乡县大召营镇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五次)

二、项目编号:新县交招标[2015]005-4

三、项目内容:新乡县大召营镇境内四个地块123.96公顷控制性详细规划(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预算:20万元(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五、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控规评审稿

六、其他要求:编制单位不但具备控制性详规的编制能力,还应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公用设施布局、文物保护、城镇开发建设等方面提出可操作性意见,解决好近、中、远期建设的关系,确保可行、经济、合理。

若中标单位没有按照甲方要求编制控规或编制的控规成果出现差错不能通过专家评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6 、投标单位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7、投标单位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分包。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九、招标文件售价:300/份(售后不退)

十、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1022--- 2015102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6:30   

联系人:韩女士   0373-5618527   13938722511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本,售后不退。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3楼报名受理大厅(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111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十四、招标人:新乡县大召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3462259491

十五、监督部门:

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0373-5085770

新乡县审计局18737378997   新乡县检察院0373-5125292

新乡县大召营镇人民政府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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