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德苑项目渣土运输招标公告
长春德苑项目渣土运输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HYZB2015-4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德苑项目渣土运输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5】6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市朝阳区朝阳公园 ,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渣土运输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因长春德苑工程项目而产生的建筑渣土需要外运;
2.2 招标范围:土方外运、装载、运输等;
2.3 工 期:按长春德苑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确定;
2.4 工程地点:朝阳公园原址;
2.5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至少有一项同类项目业绩;
3.2 本次招标_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2日至 2015 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在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5 年_11 月_13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绿园区普阳街与皓月大路交汇处(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九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亚经贸新闻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5
招 标 人:长春市朝阳区朝阳公园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1855号
联 系 人:张雷
电 话:1590441210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与普阳街交汇金色华尔兹大厦2栋6门1112室
联 系 人:张金凤
电 话:0431-8161918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朝阳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2015 年 10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