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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隆安县那桐镇那重村土地整治项目补充续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2 09: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南宁市隆安县那桐镇那重村土地整治项目补充续建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隆安县土地开垦整理中心委托,拟对南宁市隆安县那桐镇那重村土地整治项目补充续建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南宁市隆安县那桐镇那重村土地整治项目补充续建工程

  项目编号 DSZX-2015-GXJSZ-005

  建设地点:隆安县那桐镇那重村

  项目总投资:约400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资金

  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质量要求: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要求。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二、招标范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设计内容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条件(桂国土资发[2011]27号)文要求的参建单位,且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明确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0]614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1]108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117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号)或《关于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信息变更的通知》中推荐的施工单位。不接受违规通报的施工企业报名。

  4、业绩要求:要求2012年以来承担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单项土地整治项目工程。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外),在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东葛路26号综合楼七楼)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本250元、(不含图纸及资料费),售后不退。

  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以下资料报名:

  (1)单位介绍信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或地税);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要求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居民身份证、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及专职安全员C证;

  (10)隆安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书面告知函。

  (11)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五大员2015年1至6月在本公司缴纳养老保险缴费的证明或养老保险手册。

  (12)投标人符合条件的参建单位的证明文件(自行提供国土厅发布的关于参建单位名单的文件)。

  要求:报名人员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均须原件核查,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报名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注:项目开工建设前,中标单位须将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五大员”上岗证原件押给招标人,项目竣工后由招标人负责退还中标单位。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1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10 日9:30起~10:00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东葛路26号(综合楼七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 11 10日10:00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东葛路26号(综合楼七楼)开标,投标人必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议。

  法定代表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提交法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或被授权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提交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对未按本公告规定提交证明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隆安县土地开垦整理中心

  联系人:玉工          联系电话:0771- 652099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工             话:0771- 5891338

  八、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http://www.gxdlr.gov.cn

  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隆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653101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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