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平乐县桂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ZYCGL2G20150735)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平乐县桂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以桂水规计〔2015〕65 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桂林市水利局以市水规计〔2015 〕56 号文下达了工程投资计划405万元,项目法人为平乐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平乐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平乐县境内。
建设规模: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
计划开工日期为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大坝加固工程、溢洪道加固工程、放水斜管、管理值班用房、交通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主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 叁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12 年~ 201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指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签署的日期起,至本工程开标之日止3年)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 贰 级或 贰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80栋-2)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和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员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检员上岗证,施工员上岗证,上述五大员身份证,投标人缴纳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代理人(委托代理时)及上述五大员的近三个月养老保险凭证,近三年完成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加盖单位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6.2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桂林政府采购网、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网上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5年 11 月12日 10:00 时在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80栋-2)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乐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 址:平乐县安良街42号
邮 编:5424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73-7893729
代理机构: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梧州市新兴三路30号5单元3401-3407房
(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80栋-2)
邮 编:541004
联 系 人:宁小姐
电话/传真:0773-3639323
招标人:平乐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