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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2014年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1 18: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水利[2015]-042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博爱县2014年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已由焦作市水利局、焦作市财政局以焦水[2015]181号、焦财预[2014]581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博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博爱县2014年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位于博爱县北部山区,包括寨豁乡小底村、谢庄和许良镇许湾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维修1000方水池一座;新建梯田挡墙950米;修复梯田挡墙16处,长450米,建排水渠50米,建地边埂6000米。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通知包含的所有内容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施工及监理两个标段。

2.4计划工期:施工标段:40日历天;监理标段: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3.1.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

3.1.4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6 2012-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近三年平均不高于70%(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时按实际成立时间计算);

3.1.7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或河南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3.1.8所有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2监理标段:

3.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3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2.4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3.2.5 2012-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近三年平均不高于70%(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时按实际成立时间计算)

3.2.6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或河南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3.2.7所有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报名方式: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4.2网上报名:投标人需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联系电话:0391-3568892,QQ:232850725(群));

4.3现场报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人必须为河南省水利厅备案的授权委托人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身份证留复印件)于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到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报名窗口报名。

注:投标企业报名后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期间不得更换;如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取消投标资格。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请于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到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报名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6.2施工标段招标文件500元/标段;监理标段招标文件500元/套,刷卡支付,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7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1厅。

7.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时间为2015年 11月 17日 9时  00 分。地点为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1厅。

7.4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媒介查看2015年11月 18 日至2015年11 月20日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焦作水利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博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0391-8612696  

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尚楠 

电    话:0391-2988119

10.监督单位:

博爱县水利局                               电话:0391-8692684 

博爱县监察局                               电话:0391-8622818  0391-8682512

博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391-8683273

博爱县审计局                               电话:0391-8668030

博爱县检察院                               电话:0391-8664185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391-3568791

201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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