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平原县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山东弘润天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平原县民政局委托,就平原县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项目施工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社会资本,资金由平原县荣兆置业有限公司出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国内具有法人资格并符合相应资质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一、采购人:平原县民政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 系 电 话:0534-8107117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弘润天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1531588080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济南市花园东路力高国际3号楼9楼
三、项目名称:平原县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HRTCPY-2015008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5.1建设地点:平原县城区新华南路路东(平原二中西侧)
5.2招标规模:本项目为平原县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项目施工,二期施工区域(BCE区);地上四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1009.62平方米。
5.3计划工期:共570日历天。
5.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内的施工。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平原县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项目施工(含中央空调工程、消防及通风工程)。
5.6质量目标:合格。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5)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a)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施工单位,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b)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c)报名时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及相关证件原件。(d)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供应商除符合以上资格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 投标报名:
1 、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8)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9)联合体协议书(表明联合体成员权限分工、牵头人等内容)原件;
(10)牵头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1)《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凡在平原县无正在承建项目的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开具的“三无证明”。凡在平原县有正在承建项目的投标人应持有平原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三无证明”
(13)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近六个月缴纳保险证明原件(都须由劳动主管部门备案盖章,否则无效。如因劳动主管部门保险费缴纳制度之规定,而无法提供近六个月缴纳保险证明,可提供由劳动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上述1、2、3、4、5、11、12款要求的资料。
2、 报名时以上证件必须齐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八、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地址: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九、接受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下午14时00分-14时30分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一、监督单位: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4-4212123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