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公安局2014、2015年度政法转移资金业务装备项目(第八标段)重新询价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博爱县公安局委托,就博爱县公安局2014、2015年度政法转移资金业务装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博爱县公安局2014、2015年度政法转移资金业务装备项目(第八标段)。
二、采购编号:博政采购(2015)424-2号。
三、采购内容:办公设备、安保装备、侦查取证设备、刑事技术设备、专用车辆、电话及会议系统、照相设备、厨房设备等;
四、资金来源:中央政法专项资金。
五、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九个标段。
本次询价采购为第八标段:厨房设备采购。
六、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七、质量要求:合格。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备生产制造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相应资格,并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5日。
2、报名地点: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综合科(博爱县团结路南段);
3、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机构组织代码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注:报名表格式在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十、询价文件的发售
1、询价文件每套每标段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2、询价文件的获取时间: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5日。
十一、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0月30日15:00时(北京时间);
2、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博爱县人民政府网和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三、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博爱县团结路南段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391--8623196
十四、监督单位:
博爱县监察局 联系电话:0391-8622818 0391-8682512
博爱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0391-8683273
博爱县公安局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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