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陆川县秦镜水库工程项目前期和勘测设计(招标编号:LCCG2015120)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陆川县秦镜水库工程项目前期和勘测设计 已列入 2015 工程建设规划,勘测设计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必须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项目法人为陆川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陆川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报告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备案,桂水招标备案【2015】194号,现对该项目的前期工作及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陆川县秦镜水库工程项目前期和勘测设计
招标编号:LCCG2015120
建设地点:广西陆川县沙坡镇秦镜村沙田排附近
建设规模及要求:
建设规模:秦镜水库位于九洲江流域四良河上游,在陆川县沙坡镇秦镜村沙田排附近,距离陆川县城
前期工作、勘察设计周期及文件提交要求:前期工作、勘察设计工作拟于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陆川县秦镜水库工程前期和勘测设计项目,本项目招标作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编制(包含水资源论证报告、环境影响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征地移民安置规划、防洪评价、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建设项目地质灾害评估、建设用地预审、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建设项目压覆矿床评估、文物保护调研报告、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流域规划报告等十四个专题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含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库区专项(包括库区水库淹没影响的公路设施、输变电设施、通讯设施、水利水电工程、房屋及配套的生产生活设施等)的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技施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建设过程中协助业主做好施工、设备采购分标方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等)编制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成果审查工作及技术服务工作,以及施工现场的设计修改、变更等服务工作。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工程估算总投资约3557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为国内企事业独立法人,同时具有①水利工程专业咨询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包括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③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测、设计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营体、分公司或分院的投标。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
3.3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内(指从项目初步设计批文签署的日期起,至本工程开标之日止5年内)有承担过中型水库项目工程勘测设计的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用户证明材料。
(1)本项目类似工程指:中型水库项目工程勘测设计。
(2)业绩有效期以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注明的有效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人员要求:
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近5年内(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负责过中型水利项目勘测设计的业绩(附业主证明材料),且拟投入本工程的勘察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4.其他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需提供的证件、证书必须有效(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总工)、项目负责人(设总)、专业负责人(专总)及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4.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次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综合评标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3)发售人姓名:黄工程师、王工程师,联系电话:0771- 5678542、5539841(以实际发售人为准)。
(4)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打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打印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和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打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起至发售扫标文件截止日内的或携带资料不全或不满足要求的,将拒绝购买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发售单位或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7)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之日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账户,投标文件附收款人财务部门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复印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及其他事项
6.1. 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
6.2. 其他事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工程项目负责人(设总)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3踏勘现场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陆川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 址:陆川县温泉镇汇丰街51号
邮 编: 537700
联系人: 刘工
电 话: 0775-722963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玉林市广场东路269号
邮 编:537000
联 系 人:林工、余工
电 话:0775-2665856
传 真:0775-2685358
电子信箱:kwzb@163.com
网 址:http://www.kwbid.com.cn/
广西科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