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公安局关于2014年政法转移节余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舞钢市公安局关于2014年政法转移节余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舞钢市公安局的委托,就舞钢市公安局2014年政法转移节余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舞钢市公安局2014年政法转移节余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舞财采购【2015】第 139 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3.标段划分及内容:本项目分为A、B两个包进行采购,
A包主要采购内容:高清视频会议终端
B包主要采购内容:法医实验室、执法记录仪、单警装备设备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
4.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各包具体要求:
A包: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资质(外省企业须具有河南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服务管理办公室颁发的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服务备案证);具有高清视频会议终端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具有电信设备入网证及3C认证证书,具有生产厂商出具的与市公安局视频会议平台系统无缝连接承诺书(开标时提供);
B包:具有执法记录仪、单警装备等主要设备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开标时提供);具有法医实验室管理子系统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三年免费质保承诺函原件及产品彩页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开标时提供);须提供医用胶片扫描仪的3C认证证书、ROHSR产品分项检测报告,须提供生产厂家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3485认证证书(开标时提供);
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资质公证件报名。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和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于2015年10月 22 日至2015年10月 28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到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注:以上资料需携带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2套报名,复印件应按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1月 12 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 12 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舞钢市公安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5-8122951
地 址:舞钢市垭口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5-2565678
邮箱:sxgcgl037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