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河北省乐亭县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机电井、输水管道及输变电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乐亭县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机电井、输水管道及输变电工程施工)已由唐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唐农发办【2015】 12 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经乐亭县发展改革局招标方案核准,项目业主为乐亭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乐亭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河北省乐亭县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机电井、输水管道及输变电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 乐亭县毛庄镇13个行政村;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规模21105亩,本标段更新井267眼,潜水泵安装526台,修建井池526个,购置IC卡管理机13台、农田灌溉智能遥控装置526个,铺设PP管输水管道163.40km,电缆铺设77.00km,井首装置526套,出水口保护装置5446个。
2.4合同估算价:1185.64万元
2.5计划工期: 计划于
2.6质量标准: 合格;
2.7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无效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ebgp.gov.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亭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址:乐亭县城大钊路与宝丰街交叉口西北侧
联 系 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0315-4626187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宏远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市高新区宏扬花园D10-8号底商
联 系 人:刘春光
联系电话:0315-5708087 13373156791
传 真:0315-5708087
电子邮箱:luannanzhiji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