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1 16: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之委托,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其需采购的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ZWK2015-G-093号
2、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号 | 疫苗名称 | 单位 | 预算价/支 |
1 | 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国产冻干) | 支 | 300 |
2 | 抗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 | 支 | 140 |
3 | 流行性感冒病毒裂解疫苗(国产社保品种) | 支 | 47 |
4 | 流行性感冒病毒裂解疫苗 (国产) | 支 | 40 |
5 | 重组(酵母)乙型肝炎疫苗 (国产成人) | 支 | 33 |
6 | 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国产) | 支 | 160 |
7 | 流行性感冒病毒裂解疫苗 | 支 | 49 |
8 | 重组(酵母)乙型肝炎疫苗 (成人) | 支 | 80 |
3、招标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周期:2016年1月开始执行中标结果,执行周期详见招标文件,中标后按采购方要求分期分批送货上门。
5、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
6、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
(7)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疫苗应在经营范围之内)、GSP证书(药品经营企业投标);
(8)具有产品生产批件。
B、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投标产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GMP证书复印件;
(7)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疫苗应在经营范围之内)、GSP证书复印件;(药品经营企业投标)
(4)经营企业应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5)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标书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资人民币伍拾元整。
8、标书发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0月28日每日8:30~17:00(节假日除外);
9、标书发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院3号楼四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0、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蔡如明 联系电话:0512-68262512
(2)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院3号楼四楼 邮编:215005
联系人:陈璐佳/吕兆莉
联系电话:0512-69165615、69165617,0512-65153553 (FAX)
11、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帐户:
帐户: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帐号:1102020209000431342
开户银行:苏州工行道前支行
12、答疑会召开时间:2015年10月29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院3号楼四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3、投标时间:2015年11月11日9: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1日9:30(北京时间)
14、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1日9:30(北京时间)
15、开标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会议室
17、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512-68263758。
18、公示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2015年10月28日。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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