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南岗区芦家街道办事处南岗区冰雪清运项目(芦家)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南岗区芦家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岗区冰雪清运项目(芦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岗区冰雪清运项目(芦家)
项目编号:CR2015G10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泽罡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5321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南岗区芦家街道办事处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理治街19号
联系方式:陶主任8276125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泽罡0451-82353215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采购资金来源:全部为政府投资。
2、服务时间:一个清冰雪期(2015年冬季至2016年春季)。
3、服务要求:严格按照哈尔滨市南岗区芦家街道办事处及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管理局要求及时、彻底的清运冰雪。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具备的其他条件:(1)拥有相对稳定的作业队伍及机械;(2)具备冬季清冰雪工作经验;(3)熟练掌握清冰雪机械使用;(4)熟悉竞标作业路段的基本情况;(5)承诺严格按照南岗区清冰雪指挥部和招标文件要求完成任务。3、为保证哈尔滨市南岗区冬季清冰雪任务顺利完成,在同期招标的所有南岗区的冰雪清运服务中,潜在投标人可以兼投三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21日 08:30 至 2015年10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具备经营范围应包括清扫、保洁、清冰雪、物业、劳务服务)或能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上述内容有关的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本招标公告内所要求的所有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