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地下车库出入口、步梯、雨篷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地下车库出入口、步梯、雨篷工程已经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汝阳县公安局,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ZYZB-2015-400
2、建设地点:汝阳县
3、工 期:2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该项目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资金来源:基建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企业业绩须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5年 10 月21日至2015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洛阳市涧西区丽新路与辽宁路交叉口往西100米世纪华阳52号楼1306室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招标文件。
五、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所有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建造师继续教育证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0日9: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洛阳市涧西区丽新路与辽宁路交叉口往西100米世纪华阳52号楼1313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阳县公安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383888338
招标代理: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褚女士
电 话:0379-65181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