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河北省总队卫生处医疗设备和卫勤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受武警河北省总队物资采购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河北省总队卫生处医疗设备和卫勤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河北省总队卫生处医疗设备和卫勤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GDZB-2015-2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学波、王磊
项目联系电话:0311-66623735 6662373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警河北省总队物资采购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植物园街武警总队
联系方式:陈学波、王磊 0311-66623735 666237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任尚萍、刘晓宇 0311-87031153转8105、8016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华府3号商业办公楼2单元7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总队卫生处医疗设备和卫勤物资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武警河北省总队卫生处医疗设备和卫勤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人:武警河北省总队物资采购中心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植物园街于底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266号
采购内容及数量:频谱治疗仪、超短波治疗仪、尿液分析仪等医疗设备和卫生员包、急救包等卫勤物资,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不含境外资本的国内独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主要设备产品的正式授权书或产品代理许可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携带的资料: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3、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主要设备产品的正式授权书或产品代理许可证明(代理商投标时提供)。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9:00—11:30 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华府3号商业办公楼2单元7层716室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0日9:30
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任尚萍、刘晓宇 0311-87031153转8105、8106 传真电话:0311-87037996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不含境外资本的国内独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主要设备产品的正式授权书或产品代理许可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2.80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21日 09:00 至 2015年10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华府3号商业办公楼2单元7层716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华府3号商业办公楼2单元7层720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