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城区甸溪河景观改造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弥勒市城区甸溪河景观改造规划编制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HZB2015—64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弥建发【2015】107号文请示市人民政府同意实施,实施单位为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弥勒市城区甸溪河景观改造规划编制项目
2.2项目地点:北起弥师路白马河段,南至弥勒南高速路连接线
2.3招标规模:甸溪河10公里流域及两岸各100米纵深,总用地面积(不含河道)约200公顷
2.4招标内容:编制概念规划(城市设计深度)、重点地段景观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深度)
2.5概算投资:概念规划约30万元,重点地段景观方案设计以平方米单价按实结算
2.6服务周期:9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规划师职称或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
3.4省外入滇投标企业必须按照云南省建设厅第25号公告《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办理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
3.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5.1本项目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1日下午14:30。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5.3所有投标申请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申请人的下列资料送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弥勒市弥阳镇髯翁路103号):行贿犯罪查询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便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相关资料下载地址:http://wenku.baidu.com/view/40c91baaa32d7375a5178080
6、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6 1递交投标文件或补充资料的地点为: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弥勒市弥阳镇髯翁路103号三楼)。
6.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www.ynggzyxx.com)、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www.ynzb.com.cn)、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www.hhzy.net)、弥勒市人民政府网(www.mile.hh.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局
地址:弥勒市吉山北路102号
邮编:652399
联 系 人:赵娇
联系电话:0873-6122100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3号
邮编:661100
联系人:曹丽、李锐
联系电话:0873-6135391
传真:0873-6135391
日期: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