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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闽侯县实验中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1 16: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闽侯县实验中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文书编号:ZFCZZB-2015087

2、招标项目内容: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报价保证金数额(元)

主要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

1

1

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1

25.999

5200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签订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日历日内签订合同。

付款方式:

中标供应商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货款。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10-212015-10-30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

5、联系人:林玉华

6、联系电话: 059183738636            真: 059183754117

    公司网址: http://www.fzczzb.com   E-mail281564501@qq.com

7、投标人资格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代理商或制造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 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 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投标代表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最近六个月其中一个月份的纳税证明材料);

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提供最近六个月其中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所投产品如有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CCC认证,节能认证,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最新一期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方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由投标方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的结果告知函原件,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8、投标截标时间: 2015-10-12 09:00: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15-10-12 09:00: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11、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5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三坊七巷支行

 开户名称: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1514 0142 1000 0263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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