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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白沙园区南岗路(永盛路-绿博大道)等四条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1 16: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白沙园区南岗路(永盛路-绿博大道)等四条道路工程已由郑州市郑东新区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市郑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白沙园区南岗路(永盛路-绿博大道)等四条道路工程施工

2.2招标编号:XCZB23-1510049

2.3建设地点:郑州市白沙园区

    2.4项目规模: 该项目包含郑州市白沙园区南岗路(永盛路-绿博大道),红线宽度15,长度863;众仁路(郑信路-南岗路),红线宽度15,长度792.325;玉溪路(郑信路-杨桥路),红线宽度25,长度1394.738;铁牛路(雁鸣路-忠贤路),红线宽度40,长度1538.606;项目详细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5招标范围:该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不含灯具、灯柱及箱变的采购)等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南岗路(永盛路-绿博大道)、众仁路(郑信路-南岗路)、玉溪路(郑信路-杨桥路)道路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铁牛路(雁鸣路-忠贤路)道路工程施工;

报名单位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报名,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2.8工期:每个标段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年检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到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无在建和正在承接的项目,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社保证明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无在建和正在承接的项目,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社保证明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4法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报名单位201511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5业绩要求:201211以来,企业具有已完成或在建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在建工程提供甲方出具的在建证明,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201211以来,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

注: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算;

3.6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停业内的;

3.7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投标企业、企业法人、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提供投标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9郑州市(含6县、上街区)以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建筑业企业进郑信用登记证》;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可采用拉杆文件夹方式装订,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1.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及法人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法人证及法人身份证;

4.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1.4拟派项目经理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劳动合同、报名单位201511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无在建和无正在承接工程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劳动合同及报名单位201511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无在建和无正在承接工程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201511以来投标单位为法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4.1.5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4.1.6 2012年1月1以来,企业具有已完成或在建的类似工程(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在建工程提供甲方出具的在建证明,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2012年1月1以来,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

4.1.7提供投标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1.8郑州市(含6县、上街区)以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建筑业企业进郑信用登记证》;

4.1.9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 1、上述4.1.24.1.9款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2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4.2.1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02120151027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扫描件电子版;办理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371-67188883)。

4.2.2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51027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进行现场报名。只进行网上报名未进行现场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发售的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优胜南路交叉口路西国奥大厦222209室招标部;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 1 日内寄送;

5.4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网上同时发布。

8、其他事项

8.1若报名家数过多时,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来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若组织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8.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8.3本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郑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郑开大道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09

联系人:刘工  郑工

电话:0371-63976573 0371-63976168

传真:0371-63976221

201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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